投保規則
一、投保資格
- 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以同一人為限。
- 具行為能力。
- 限本國籍身分。
二、保險期間
三、年齡限制
- 要保人(即被保險人):20足歲以上~未滿70足歲。
四、保額限制
1、
e起遨遊旅行平安保險及其所列附加條款及附約:
以網路方式首次註冊之非宏泰有效契約之客戶,保險金額不得超過新臺幣一千貳百萬元,同業網路投保通路累積不得超過一千貳百萬元。
2、
以網路方式首次註冊之宏泰有效契約保戶,保險金額不得超過一千伍百萬元,同業網路投保通路累積不得超過一千伍百萬元。
3、
以親臨保險公司方式首次註冊及身分驗證者,保險金額不得超過一千伍百萬元,同業網路投保通路累積不得超過一千伍百萬元。
4、
附加條款及附約:
包含保額不高於百分之十之實支實付型「e起遨遊傷害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及「e起遨遊海外突發疾病醫療健康保險附約」。國內旅遊「 e 起遨遊傷害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 」保額最高 3 萬元 。但被保險人赴申根國家旅行者,得包含保額不高於百分之二十之實支實付型「e起遨遊傷害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及「e起遨遊海外突發疾病醫療健康保險附約」。「e起遨遊海外突發疾病醫療健康保險附約」限國外旅遊,國內(含台、澎、金、馬)旅遊不得附加。
備註:申根公約國家之異動,以「中華民國外交部網站」公告為主。
險別 |
e起遨遊旅行平安保險(EITA) |
投保年齡 |
20足歲以上~未滿70足歲 |
投保金額\註冊身份 |
非有效契約之客戶 |
有效契約保戶 |
e起遨遊旅行平安保險(EITA) |
最高1200萬 |
最高1500萬 |
e起遨遊傷害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EMR) |
最高EITA的10% 申根地區:最高EITA的20% 國內旅遊最高 3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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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EITA的10% 申根地區:最高EITA的20% 國內旅遊最高 3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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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起遨遊海外突發疾病醫療健康保險附約(EOHS) |
最高EITA的10% 申根地區:最高EITA的20% |
最高EITA的10% 申根地區:最高EITA的20% |
6、e起遨遊海外突發疾病醫療健康保險附約之海外特定地區限額調整係數表:
海外地區 |
美加 |
日本、歐洲、紐澳 |
其他地區 |
調整係數 |
350% |
200% |
100% |
五、其他限制
1、
承保對象:出發地為台灣、從事觀光、商務旅行、旅遊及休閒活動之人員,打工、遊留學者 不為旅行平安保險投保之對象 ,已出國或已出發者不得投保 。
2、
至少於契約開始時間二小時前投保。契約變更、契約撤銷應於契約開始時間二小時前作業,不受理契約開始二小時內及契約開始後契約變更、契約撤銷。
3、
同一被保險人以網路方式辦理投保旅行平安險並附加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者,限投保一張。
4、
檢核被保險人財務資料、是否有重複投保及公司內部有無異常投保或理賠紀錄如有異常者或需要進行財務核保者,不得以網路投保方式辦理。
5、
身故受益人以直系血親、配偶或法定繼承人為限。
六、相關投保規定,仍應符合旅行平安保險相關投保規則及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辦理。